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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6期食品安全抽检公告:19批次粉条铝残留量超标

2016年04月01日09:34 

本期公布33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饮料、焙烤食品、调味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豆类及其制品、食用油、水果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大类。其中,合格306批次,不合格26批次。

不合格产品涉及2批次饮料、4批次焙烤食品、1个批次的调味品以及19个批次的粉条。这19个批次的粉条主要来源于省外生产企业,包括:昌黎县曙光粉条厂、秦皇岛市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秦皇岛合力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鑫宇食品有限公司、卢龙县金佳食品有限公司、昌黎县顺康食品有限公司、昌黎县康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昌黎县明华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安岳薯霸食品厂、成都柏峰食品有限公司、昌黎县顺盛食品有限公司、昌黎县元华粉丝厂、秦皇岛稼轩食品有限公司、晋中市榆次区岳宇豆制品批发部等。

监管人员在抽检中发现,这19个批次产品均存在铝残留量(干样品)超标现象,有的甚至超过标准值的2.1倍。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长期摄入铝会损伤大脑,还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症状。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通报相关省市,并责成我省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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