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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水质检测中心将对各县市区通报水质检测结果

2016年10月11日08:35 

近日,娄底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对全市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范围为全市千吨万人规模及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抽检率20%(娄星区和冷水江市各2处,涟源市4处,双峰县和新化县各3处,共计14处);中心城区日供水规模20吨以上1000吨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抽检率20%(共计18处)。

水质检测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及相关要求,市水利局下达了《关于开展娄底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娄水〔2016〕91号),制定了详细的采样实施方案,派出市水利局农水科及水质检测中心成员7人,分成两组对全市32处供水工程共计60个水样进行了现场采集,针对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等项目,在采样的同时进行了现场测定及记录,封存水样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的要求进行采样保存,在源头上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

抽检工作结束后,市水质检测中心将对各县市区通报检测结果。水质达标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和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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